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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气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者:龚湘玲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次数:2843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并依据学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应用气象学”和环境生态学二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2、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3、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包括导师在内),专家组成员均为博士生导师。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的名单为准。

5、为了维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生当天进入考试区域后直到考试结束前,全程不得随意离开考试区域。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为英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满分200分,其中英语听力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平进行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时间:3218:30-9:30(请提前30分钟到考区试音);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具体考场以雷丁楼入口现场张贴为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本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进行考核。由我院负责组织。

时间:32110:00开始;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应用气象学N205、环境生态学N201)。

1)自我介绍部分(30分)。

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近期主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主持的科研项目、学习和科研计划等。同时准备好相应纸质材料(发表论文封面、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等),面试现场提交。

2)问答部分(共计70分)。

由复试专家组提出不少于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2、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复试时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综合面试对考生的要求

1、请考生携带***、准考证于2021321日(周日)上午9:50前到达指定地点(雷丁楼N208)抽签候考,抽签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应用气象学专业雷丁楼N205、环境生态学专业雷丁楼N201),迟到10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请清晰报出准考证号和姓名,以便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有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4、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

5、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候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在规定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可查询初试及复试成绩。

六、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七、监督和复议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校举报电话:0255873120102558731002)。

八、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细则由应用气象学院负责解释。

 

 

 

 

                                                     应用气象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十二日